无锡敬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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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电磁兼容实验室
EMC测试暗室用于电磁兼容测试。EMC测试暗室工程包含屏蔽壳体、屏蔽门、吸波材料、信号转接系统、滤波器、供配电与照明系统、通风系统、视频监控与语音传输系统、火灾与消防系统、接地系统等;具备3米法电磁兼容测试功能。主体为3米法EMC测试暗室的屏蔽壳体、屏蔽门、吸波材料、信号转接系统、滤波器、供配电与照明系统、通风系统、视频监控与语音传输系统、火警与消防系统、接地系统等,以及其他为确保3米法EMC测试暗室正常、稳定、可靠运行所必须的附属设施。
通过项目建设提供一个对受试设备进行电磁兼容测试所需的电磁环境和测试条件,能有效地消除外来电磁波的干扰和各种反射干扰,以获得可靠、规范的测试数据,主要目的是进行辐射发射和抗扰度的符合性测试。
引用标准:
GB50826-2012 《电磁波暗室工程技术规范》
GB/T12190-2006 《电磁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测量方法》
GB/T50719-2011 《电磁屏蔽室工程技术规范》
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4717-201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0016-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T2406-93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
GB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JB6780-2009 《微波暗室性能测试方法》
GJB5239-2004 《射频吸波材料吸波性能测试方法》
EMC电磁兼容暗室性能要求
EMC测试暗室主体及附属装置需经第三方权威机构测试校准合格,其技术指标完全满足CISPR25、ISO11452-2最新标准要求的场地性能,包括最新版本CISPR25第四版的场地测试要求,并满足CNAS认可的要求。
1、屏蔽效能指标:
满足EN50147-1,GB/T 12190-2006标准。
2、归一化场地衰减:
在30MHz~1GHz频率范围内严格按照ANSI C63.4-2003标准进行测试,在3米测试距离,有一个直径2米的圆柱体静区。在静区内进行归一化衰减测试的NSA值和理论的NSA值相比优±4dB。
3、场地电压驻波比:
从1GHz~18GHz按照CISPR16-1-4 ED2 2006和CISPR/A/710FDIS,直径2米,高2米的圆柱体静区,测试距离3m,两个高度,两个极化方向场地电压驻波比优于6dB。
4、场均匀度:
从80MHz~1GHz的频率范围内16个测试点的12个点的均匀性为0~+6dB,标准场为转台之上0.5m~2m范围内1.5m×1.5m的垂直平面。(注:测试场均匀度时,发射天线与EUT之间距离一般为3m,且地面需铺吸波材料)
5、背景噪声:
1) EMC测试暗室内空间环境的背景噪声(EMC测试暗室内转台、天线升降塔、照明灯和电视监视器等设备开启状态)测试电平比在30MHz~1GHz的频率范围内的EN 55022、GB 9254标准所规定B级的限值的电平至少低10dB,1GHz~6GHz电平低于6dB。
EMC电磁兼容暗室规格尺寸
3m法:9*6*6米
5m法:11*7*9米
10m法:19*12*9米
以上需要更多技术资料请于销售联系,谢谢!